1、学生必须提前进入考场,做好考试准备,迟到15分钟以上者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。开考后30分钟才准许交卷离开考场。不交卷不准离开考场,交卷出场后不准再重新进入考场。
2、考场内考生要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,严格遵守纪律。对于不听指挥的学生,监考教师有权当即停止其考试,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3、学生进入考场,必须依照规定入座。
4、考试时,桌子上只准许放试卷和必要的文具。其它任何内容的书籍、笔记本、作业本一律不准许放在桌子上或可视范围内。
5、学生必须按时交卷,不交卷者,考卷作废。学生交卷后,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场内停留或翻阅他人试卷。不得在考场及附近议论考试内容或高声喧哗。考试铃响结束后,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。
6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按作弊处理:
1)书籍、笔记本、作业或与考试有关资料带入考场,放置或隐藏在可观察范围者;
2)偷看带入考场资料(书籍、笔记、小抄等)或他人试卷者;
3)交头接耳或以各种方式传递信号者;
4)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(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、接传答案、交换答案等)者;
5)冒名顶替者;
6)有意在试卷中做与答卷无关的标记者;
7)在评卷中被认为雷同卷者;
8)在考试过程中,使用移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传递考试内容者。 |